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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全球各司法管辖区已自动交换了超过1.71亿个金融账户的信息,总价值接近13万亿欧元。
自2018年9月1日我国进行第一次CRS金融信息交换以来,关于香港保单是否需要征税的讨论从未停止。
01 认识CRS——全球税务的“天网”系统
CRS,全称“共同申报准则”,是一项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简单理解,它是一个由全球多国共同建立的金融账户信息共享网络。在这个系统下,参与国家的金融机构必须识别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收集账户信息,并自动交换给账户持有人作为税收居民的国家或地区。
通俗地说,如果你是中国税务居民,在海外(包括香港)拥有金融账户,那个账户的信息就会通过CRS系统自动传回中国税务机关。过去依靠信息不对称隐藏海外资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02 香港保单,税务如何界定?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自2016年起就全面实施了CRS。对于持有香港保单的中国税务居民而言,不同保险种类税务处理差异很大。
理赔款是免税的,这一点非常明确。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属于免税收入。无论是香港还是内地税法,都对具有损失补偿性质的保险理赔款给予免税待遇。例如重疾赔偿、身故赔偿、医疗报销等款项,在内地和香港均不被视为应税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香港热卖的储蓄分红险,这部分收益是否需要纳税,目前还存在争议。
一些专家认为,保单分红不同于公司法意义上的“红利”。投保人并非保险公司的股东,领取的分红也非公司经营利润,更多体现的是保险合同下的利益返还。
但另一些观点指出,这些增值部分本质上可能属于利息或红利收益,严格来说未必适用免税的保险赔款优惠。实践中,香港保单超过本金的利益是否应税暂无明确文件,税务机关也未对此部分利益进行收税。
03 CRS下的香港保单申报
无论香港保单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有一点是确定的:在CRS机制下,这些保单信息会被自动交换给内地税务机关。
香港的金融机构需要执行CRS规定,识别并申报非居民持有的金融账户信息。这包括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具体而言,当个人账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就可能触发申报要求:账户期末余额超过600万港元,或者年度资金进出总额超过1200万港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单张保单金额未达标准,但如果个人名下所有金融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超过门槛,同样需要申报。
对于大额保单持有人,建议提前规划。当单一保单总缴保费超过600万人民币时,相关信息很可能通过CRS交换至内地税务局。可以考虑通过专业顾问设计合理的投保人、受益人结构,增强资产隔离效果。比如香港保单的拆分功能、更改被保险人功能都可以适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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