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人才类别 | 条 件 | 待 遇 |
| (1) | 教授、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 教授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曾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学术界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要求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 | 学校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实行“一人一议”,待遇从优。 |
| (2) | 副教授 | 具有博士学位,曾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及以上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在本专业顶级或一流期刊发表论文,具有较为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 | 面议 |
| (3) | 博士 | 博士毕业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一般要求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期刊(不含拓展版)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1.安家补贴:学校安家补贴25万元+学校给予马院引进博士额外增加的安家补贴20万元,共计45万元。此外,从福建省外引进的博士外加享受省里发放的住房补助14万元,总计59万元。
2.薪酬待遇: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从福建省外引进的博士: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2000元/月,连续发放5年。
4.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5.初次就业的青年博士:前三年学校减免其基本工作量定额标准。 |
备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均享受教学专项补贴2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