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点击查看>>>
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标题: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311/t20231129_32544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