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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普定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审判辅助人员5名,警务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对象为普定县城镇居民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
4.审判辅助岗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警务辅助岗位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在面试总分加5分;
5.有登记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援助卡面需有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6.同等条件下,生态移民户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有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2.报名地点:普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驾驶证的请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普定县人民法院负责。
(二)面试
本次招聘审判辅助岗位采取面试,警务辅助岗位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普定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
4.体能测试地点:普定县人民法院。
(三)公示
1.经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定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此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普定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普定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普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杨念
电话:0851-33508824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普定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1日
原标题:普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aspd.gov.cn/zwgk/zdlyxx/wgjy/202504/t20250421_87553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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