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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组织: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市、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及文件通知精神,现公开募集2025年见习岗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见习岗位。
1.我县所属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国家限制性行业、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除外),且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正常经营2年以上,无违法违规等情况;提供的见习岗位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利于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2.能按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1800元/月),企业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提高见习人员补助标准。人社部门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见习补贴(目前1800元/月),其他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能提供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4.就业见习单位应制定规范的见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见习人员的考勤考核等规定。明确见习管理人员,见习管理人员负责见习人员日常指导和管理,负责本单位见习人员的考勤汇总和见习补贴申报等见习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及申报见习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注意:1.见习人员为失业状态,未上过见习岗
未在企事业单位交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各类保险,未办理各类执照(未在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理事等职务)。
2.在校学生(包括实习期)不允许见习。
(二)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满3个月以上见习单位方可申报见习补贴。
三、见习岗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联系电话:0314-3261101。
(二)申报材料:
填写附件1:《2025年承德县就业见习单位(新增岗位)申报审核表》,见习人员留用率应达到30%及以上。
填写附件2:《承德县就业见习承诺书》
提交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附件1:2025年见习单位(新增岗位)申报审核表.xlsx
附件2:承德县就业见习承诺书.docx
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原标题: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募集2025年见习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dx.gov.cn/art/2025/4/22/art_2417_1063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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