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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一级科员3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选调职位(附件1)明确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根据选调职位需求,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名的,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96年8月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名的,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后出生);
4.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服务年限;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2025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如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本人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转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wbgbk@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5年选调报名+姓名),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及扫描版(手写签名并扫描)、《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文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扫描件;
(3)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电子照片(jpg格式);
(4)2000字以内的个人介绍材料,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业绩证明等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如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办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办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地点均在佛山市禅城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70分。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由我办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打印件、所在单位(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办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全程务必保持手机(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中,由于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自愿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由我办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咨询电话:0757-83365502。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303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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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oshan.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67114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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