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的积极作用,有效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3〕189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经向各单位征集公益性岗位,现发布岗位招聘信息,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3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等详见《2025年同安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且经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符合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聘用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09:00至7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下表:
点击查看详情
具体岗位的工作内容、待遇和要求等详见《2025年同安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二)双向选择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双方精准匹配对接,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汇总复核
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指导拟聘用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单,向区劳动就业中心报备复核。
(四)社会公示
复核无误的拟聘用人员在同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举报且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依法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月标准按厦门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三)各镇(街)要加强摸排辖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发动,优先推荐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区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和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点击查看>>>
1.2025年同安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原标题:2025年同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mta.gov.cn/zc/tzgg/202507/t20250701_1106127.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