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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91人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23日
准考证打印: 详见公告
笔试时间: 详见公告
成绩查询: 详见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5〕81号)的要求,结合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面向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91个。经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具有隰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岗位招用人员条件
岗位一:办公室辅助岗60名
招用条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二:后勤服务类岗位31名
招用条件:(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三)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五)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六)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七)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坚持三年到期退出制度,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程序可连续签约2次外,其他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提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注:岗位设置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完成招用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3日
报名地点: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357--6733146
四、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名接收和资格审核工作。
1、岗位一报考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份;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脱贫家庭页截图(盖隰县农业农村局公章);④农村脱贫劳动力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隰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份;
(7)《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3份;
(8)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2、岗位二报考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隰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3份;
(4)《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2)3份;
上述材料备齐后,携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五、招用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另行通知,届时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时间120分钟。
4、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公布,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
5、体检
体检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招用人员招用资格。
7、招用与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到期后退出。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执行标准195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8、岗前培训
由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9、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每月20日前向县人社局报告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上岗工作等情况。公益岗人员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一个月之内,函告县人社局相关科室。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招用报名时间,在报名前做好报名时所需就业困难认定相关资料。(注: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社区(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申请认定类别、公示时限、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认定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在《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本次招用的各类信息均在“隰县就业”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用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6733146
附件:1、隰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xlsx
2、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xlsx
3、2025年度隰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报考人员诚信承诺.docx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docx
原标题: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xx.gov.cn/xwzx/tzgg/202506/t20250619_531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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