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保山市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改革,加强和改进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市属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兼职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兼职外部董事队伍,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山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为保山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若干名,公开遴选最终人选进入保山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
二、岗位描述及基本职责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以外,还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已退休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保山市国资委在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中选择合适人选,委派或推荐到市属企业担任外部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尽相应义务。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方针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工作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参加董事会和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深入研究会议议案和相关材料,对所议事项客观、独立、充分地发表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对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弃权的,要说明理由。
(三)关注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围绕业务发展、管理变革以及加强和改进董事会运行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四)识别揭示企业重大风险,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五)加强对任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监督,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以及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监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
(六)定期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对于所发现的企业重大决策风险、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内控体系的重大缺陷、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重大问题,特别是可能发生的重大损失、重大经营危机等,如实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报告。
(七)推动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建言献策。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遴选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法律、会计、金融、经济、管理、投融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资深从业人员;
3.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4.大、中型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港澳台地区人员优先。
(二)报名条件
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能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决策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拥有战略、投资、金融、财务、审计、法律、风险管控以及科技创新、公司治理、市场化经营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3.具有相关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4.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注册职业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报名及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中介机构推荐的方式向保山市国资委报名,填写《保山市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保山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专业资格认定。由保山市国资委组建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初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符合条件的拟入库初步人选意见,经保山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形成入库初步人选。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和有干管权限的主管单位的同意。
(四)公示。对初步人选在保山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批准及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录入保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在库期间,如果发生不符合入库资格条件的情形,自然退出。
(六)选聘。根据工作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中挑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保山市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五、提交材料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一)《保山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本人申明”栏需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载明与市属企业是否有业务往来、近亲属在企业任职等需要回避的情形;属个人自荐的,“推荐单位意见”栏可不用填报)。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次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集中公开遴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表从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bssgzwqydj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送达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本公告由保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段传媒大厦二号楼A座16楼1601室。
联系人:蒋先生 0875-2169907
点击查看>>>
保山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岗位表
保山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保山市国资委
2025年5月30日
原标题: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oshan.gov.cn/info/6178/10198584.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