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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滨湖新区党群工作部
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更快实现就业,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现就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和征集就业见习岗位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征集对象及要求
1、合法经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的在滨湖新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国家限制性行业、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除外),重点面向承担科技项目的科技型企业、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2、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严格按“先发后补”原则,能够按月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方式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二、就业见习参加人员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每个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活动。
三、就业见习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见习补贴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其中见习单位负担300元;失业青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2/3,其中见习单位负担300元。
五、申报见习单位应提交资料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单位自拟);
(二)衡水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三)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
(六)就业见习单位须知。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起
报名地点: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3号楼227室
联系电话:0318-2690056
附件1:衡水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doc
附件3:就业见习单位须知.docx
衡水滨湖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bhxq.gov.cn/art/2025/5/29/art_894_5877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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