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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坡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后勤服务1人,门卫(限男性)1人。
工作地点:平坡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范围
持有《云南省失业证》或《云南省就业创业证》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漾濞县户籍;
(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拥有营业执照)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存在冒名顶替报名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70元/月*人)。
(二)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平坡镇党群服务中心(平坡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到平坡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四)审核公示: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审批反馈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因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项
办理相关报名备案登记手续,联系电话:7766011,联系人:张怡娜。报名时间截止于2025年5月28日。
平坡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原标题:平坡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bi.gov.cn/ybyz/xxgkml/202505/69c5f8c88e73436f94781fa21fd876e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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