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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压力,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13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特此公告。
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兜底安置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9人。
(一)拜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项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岗位3人。
(二)拜泉县就业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岗位1人。
(三)拜泉镇群英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便民服务岗位1人。
(四)中共拜泉县委办公室便民服务岗位1人。
(五)拜泉县残疾人联合会托老托幼助残岗位1人。
(六)拜泉县民政局便民服务岗位2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齐齐哈尔地区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以下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进行失业登记,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连续失业满1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是指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7)曾荣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
(8)军人配偶失业人员。
(9)烈属失业人员。
(10)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抚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11)脱贫人口。
(12)农村低收入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会熟练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
5.符合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犯罪记录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有单位参保记录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的。
4.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此项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申请报名
采取现场申请的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3日。
2.报名地点:拜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19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到拜泉县政府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还需携带本公告三(一)中规定的12种失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非拜泉县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地乡镇(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只限申报一个岗位。
(2)对报名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3)《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拜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实行面谈考试,由县就业中心和用人单位联合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择优录用,出现岗位人选不足的,视情况予以调整,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月175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452-7669018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拜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拜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iquan.gov.cn/baiquan/c101165/202505/c02_55019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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