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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从盐边县在职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中选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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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UnaniLv.8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昨天 17:18 |阅读模式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 号)、《中共攀枝花市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攀社工〔2025〕21号)要求,攀枝花市盐边县拟面向全县在职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县在职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选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其中桐子林镇城南社区2人,城北社区2人,清源社区2人,桐子林社区2人,红格镇阳光社区3人,渔门镇渔门社区4人,永兴镇喇撒田社区3人,红果彝族乡红星社区2人(最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选择8个城市社区岗位)。
三、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不超40周岁(198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学信网可查询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2025年1月31日前入职且在岗的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
9.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公告发布在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anbian.gov.cn/),请报名选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如因选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选聘信息的,后果自负。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74号)。
3.报名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盐边县2025年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彩色蓝底2寸证件照1张,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蓝底2寸证件照电子版、攀枝花市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
县委社会工作部联合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纳入选聘社区工作者名单。
(四)领取准考证
202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参加选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102领取。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考核评估‌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社区工作知识、常识、职业能力测试等)。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地点及考室安排详见准考证)。
注:本次选聘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六)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通过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体检
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月度工资按相应岗位基本报酬加薪级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由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正式聘用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社区工作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3.聘用人员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含试用期)按照盐边县有关标准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参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盐边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12-3161631
县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812-316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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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边县2025年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选聘报名表
原标题:关于从盐边县在职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中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cyanbian.gov.cn/zwgk/gsgg/102129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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