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Unani 发表于 前天 19:40

【港险第29问】投保香港保险,没有如实告知的后果是什么?



内地投保,我们可能已经习惯了“询问告知”规则,也就是投保时,保单问什么我们就答什么,没问就不答。

但在香港,告知的规则是不一样的。之前我们分析过,香港保险本质上是无限告知。我们在之前也分析过投保香港保险,如何做到如实告知?大家可以温习一下。

很多人都很好奇,如果没有告知,会有什么后果呢?
01未如实告知,后果很严重
一旦没有如实告知,香港保险公司的处理是非常严格的,不仅会拒赔,还会撤销保单,宣布相关保障自始无效。

以一个我们正在办理的案件为例,客户投保了一份分红寿险,保单约定如果患有合同约定的严重疾病和非严重疾病,会提前给付一笔保险金。保单自带前十年额外赔偿,客户还在附加了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和豁免保费保障。

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且撤销了严重疾病保障、非严重疾病保障、额外赔偿、早期严重疾病保障和豁免保费保障,仅保留了保单中的寿险责任(这是因为香港也有不可抗辩条款,但一般仅限于寿险,所以超过保单约定的年限,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寿险责任)。

但!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客户发现,主险中的严重疾病和非严重疾病被撤销后,保费竟然一分钱没少!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这份保单本身就是寿险,严重疾病和非严重疾病都是提前预支,现在虽然撤销了这些保障,但寿险责任依旧在,所以保费不变。

笔者注:不过我还没明白,为什么前十年额外赔35%的也撤销了,但是保费也没降,懂的朋友请留言给我答疑。
02未告知与出险事故无关
有人可能会说,我没有告知的疾病与后来的出险事故没有关系,会影响理赔吗?比如投保时有高血压没有告知,后来因为癌症理赔,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答案是,会!

在香港,即便你未告知的事实与你后来的理赔毫无关系,只要保险公司证明“如果当初知道你有高血压,我就不会按这个条件承保,或者根本不会承保”,它就有权拒赔并撤销保单。
03
真实案例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我们来看看来自香港保险投诉局(ICB)年报中的真实案例。

被保险人在投保九个月后确诊患上结肠癌。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被保人曾有长期的梗阻性睡眠窒息症(包括严重打鼾、日间昏昏欲睡,且曾被建议接受呼吸道治疗),但在投保时并未告知。被保人承认患有该症,但认为这与他所患的结肠癌完全无关。


投诉委员会查阅核保手册后发现,睡眠窒息症的严重程度会影响重疾保险的核保决定。由于被保人未告知的病征属于重要事实,足以影响核保,因此委员会赞同保险公司拒赔的决定。

类似的还有肾病未告知拒赔甲状腺乳头状癌案例、甲状腺结节未告知拒赔乳腺癌、精神问题未告知拒赔妇科疾病等等。


04
ICB提示在处理涉及没有披露事实的纠纷时,香港保险投诉局(ICB)投诉委员会一般会集中考虑以下三点:1. 没有披露的资料是否足以影响审慎的承保商决定接受或拒绝承保、如何厘定保费或决定保单条款及条件的重要事实;2. 保单申请人已知道的事实;3. 保单申请人合理预期披露的事实。如果拿不准到底要不要告知,ICB建议,还是需要告知。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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