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真的能做到资产保护与避税吗?
有人宣称:"香港保险内地法院查不到,欠债动不了,离婚分不走,还能避税。"这些都是真的吗?今天我用一篇小短文,把这些事情快速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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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动不了,法院查不到?
答:不尽然。
1. 内地法院并不是查不到香港保单资产,而是不能直接查香港保单。两地司法体系不同,内地法院需要向香港法院申请司法配合,手续需层层上报,流程繁琐,通常耗时一年半载才能申请下来。此外,债主一般无法得知债务人具体在哪家公司、购买了多少金额的保险,因此很少有人愿意耗费巨大精力逐一排查。
2. 香港保单实行“三权分立”: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权利相互独立。如果你名下的保单受益人是家人(如配偶或子女),而本人并不享有收益权,则该保单通常无法被执行,这也被称为“债务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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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不走?
答:是,但有条件。
1. 如果保单为一方婚前购买,则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不可分割;
2. 如果保单由一方父母购买,即使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传承,该笔资金也不可分割;
3. 如果保单使用婚内共同财产(如存款、房产、股票等)购买,则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但其中的人寿保险赔付具有确权属性,属于不可分割财产;
4. 若保单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指定其子女为受益人,该保单通常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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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能避税?
答:能,也不能!更准确说是“税务优化”。
1. 在 CRS(共同申报准则)体系下,多数投资(包括股票及分红)需申报纳税。但香港分红险的收益,严格来说不属于直接投资意义的分红,与目前内地的分红险一样,暂无征税规定。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避税”。
2. 香港某些储蓄产品可以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购买。如将税前收入投入这类产品,可利用前两年现金价值为零或初期现金价值较低的特点,将应税时点向后递延,从而寻找合适的申报窗口。
3. 香港某些保险(如年金险)可享受税收抵扣政策。
当然,港险还有其他用途,例如应对未来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作为税务规划或备税工具等。未来有机会我们再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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