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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是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1.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无合同原件的,提供电子合同,电子合同需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3.以上都无法提供的,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9、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主动积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服从组织安排,耐心细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传到邮箱635983729@qq.com进行初审,邮件标题统一为:“您的姓名+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0859-6210866。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3日。
五、面试
1.初审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集中进行面试。
2.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3.地点: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兴仁市城南街道体育南路)
六、岗位补贴
按贵州省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执行岗位补贴
七、工作地点
兴仁市应急管理局
八、其他
1.聘用方式: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应急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2.待遇及要求
(一)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按公益性岗位标准补贴进行发放。
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应急管理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二)未尽事宜,由兴仁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兴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原标题: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507/t20250709_88264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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